本来,王明打算让黄得功兼任兵司主管,但考虑到黄得功本人并不识字,难以应对公文诸事,且已担任第三镇镇长之重职,故只得另外考虑其他人选。
最终,王明决定,让最新投靠而来的李过,担任此职。
毕竟,李过对兵事颇为了解,又曾任大顺高官,也识文断字,故由他担任这兵司郎中一职,倒也十分合适。
刑司,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。其具体职掌为:审定各种法律,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,会同九卿审理“监候”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。
这个部门,亦是暂设刑司郎中一名,作为主官,另设员外郎两名,作为副官,另配有主事数名,以及吏员二十余名。
对于这个部门的人选,王明考虑了很久,最终决定,让原后勤司司长彭永春担任此职。
王明认为,彭永春此人,虽然才干一般,但为人诚恳,兢兢业业,对于各类事情皆是明察审慎,在没有更好的人选状态下,此人却是最为合适。
工司,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,掌管各项工程、工匠、屯田、水利等事。也暂设工司郎中一名,作为主官,另设员外郎两名,作为副官,另配有主事数名,以及吏员二十余名。
此部门主管,则由原农政司司长董四民担任,倒也算是人尽其职。